
法律咨询
找靠谱律师、法律咨询



微信号:15037178970
长按识别二维码或复制微信号搜索添加
2023-06-09 13:30:11 来源:法律法制网
广告找靠谱律师、法律咨询,添加微信号:15037178970(手机微信同号,点击复制微信号)
什么是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:
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。(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)
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、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;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。
债权的分类:
一、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。(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)
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、不当得利之债、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;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。
二、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。(标的物属性得不同)
三、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。(债的主体双方人数)
四、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。(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)
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,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。
在连带责任中,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,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,虽然原债归于消灭,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。
五、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。(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)
六、主债与从债。(两个债之间的关系)
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,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,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。
七、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。(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)
找靠谱律师、法律咨询,添加微信号:15037178970(手机微信同号,点击复制微信号)广告
2023-06-09
2023-06-09
2023-06-09
2023-06-09
2023-06-08
2023-06-08
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-2022 备案号:京ICP备2022016840号-61 联系邮箱:920 891 263@qq.com
微信扫码咨询